一、竞价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电器元件厂与广州市天河区嘉福学校租赁合同纠纷案
(二)项目编号:YJC-002
(三)竞价内容:以一般代理形式或采用风险代理形式,代理广州电器元件厂与广州市天河区嘉福学校物业合同纠纷诉讼案的一审、二审和履行判决义务的执行工作。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报价律师事务所或其母公司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
2. 指派律师需取得律师执业证书10年以上,且具有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特长、执业经历。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4. 有健全的有效的管理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等行为。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 非联合体投标。
二、竞价邀请对象:广东大篆律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三、如贵方决定参加投标,请贵方按照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的有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9时,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白沙水路160号三楼行政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本项目开标评审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进行,经本公司评审小组综合评审后,以文件方式通知中标单位。
邀请单位:广州电器元件厂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白沙水路160号
联系人:黄嘉辉
联系电话:020-37087540
广州电器元件厂
2020年5月9日